以下寫在2月20日。
立此存照,作個對照。
向前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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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一篇網誌好像逗得人很開心。
其實我真的沒有刻意去挖苦那個素未謀面的學生,即便我跟最要好的朋友和老師說話,修辭也不見得有分別。這是我思考的方法,覺得被冒犯的話,不妨將文句中的實物換成 ABCDE,意味相同,力度則減半了。
昨天到過大會堂支持邱輝的讀戲劇場,最大收穫卻來自往後的問答環節。
輝提到,當日知道要將 <O> 放上舞台,有位話劇團的同事提意他去看法國作家Roland Barthes 的 <戀人絮語>。閱畢而掩卷,他得到的答案是 Roland認為,一件藝術品,假切是一齣舞台劇,編導演在作品呈現時,經已完成了他們的使命,接下來最為重要的,是作品引發觀眾的思潮作動,同時亦是該作品的價格所在。
對,走入劇場、藝術館、畫廊,甚至地鐵、餐館、公廁,完成正事之後,後話才是重點。不然我們幹嗎讀書識字、學習思考、明辯是非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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